前段时间,小区居委会找到我,说希望我负责我们单元楼层的事情。
我们是老旧小区,一个单元二十四户人家,多数都是老、弱、病。谁家有困难,要及时向居委会反映,也要帮着协调解决。听起来不算什么大事,但事情碎、责任细。
当时我几乎没怎么想,就答应先试试。
这些年,我老伴生病在家,邻居们帮了我们不少忙。谁家有个事搭把手,我总觉得是应该的。心里想着:欠了人家的情,总要还一点。
回家把这事告诉老伴。他听完,第一句话就是:“你现在照顾一个瘫痪病人,本来就够累了。”
他说得很平静,但我一下子明白了。他不是怕我多做事,也不是不支持我,而是担心我身体吃不消,担心我把精力分散了,担心我顾不过来人。
他想到的,是人。而我当时想到的,只是“情”。那一刻,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惭愧。
平时在学习大仁中常听到“无论哪一步,都要按大仁标准做好,这样才是对人、对自己最负责的。”这句话我听过很多次,却没有真正拿来对照。
如果真按这个标准去想——我现在的当位是什么?我的责任在哪里?我的能力能不能承载这份安排?
慢慢想清楚后,我发现,这件事对别人来说也许合适,但对我来说,并不当位。责任和能力相差太远,勉强承担,反而可能两头都顾不好。
想通以后,我去居委会说明了家里的实际情况,同时推荐了我们单元另一位住户。他身体条件好,有时间,也愿意为大家做事。事情很顺利地解决了。回来的路上,我心里反而轻松了。
以前我总觉得,答应别人,是善;承担下来,是义。现在才慢慢明白——真正对人负责,不是逞强,也不是用情面去衡量,而是看自己是否当位。
有些担当,是站出来。有些担当,是退一步。能退得明白,也是成长。
